從最有價值的產品中獲得最大的影響
已發表: 2022-03-11初創公司和更成熟的公司一直在尋找方法,在進入新市場時將風險降至最低,同時盡可能快地將產品推向市場。 畢竟,開發中的產品不會產生收入,但肯定會佔用資源。
有許多方法可以讓產品更快地推向市場,無論是實體產品還是數字產品。 自 2000 年代初以來一直存在的一個概念是最小可行產品的概念,作為精益創業方法的一部分而得到普及。
但是,儘管 MVP 方法被許多人譽為將產品快速推向市場的“最佳”方式,但也有很多反對意見。 這就是最低價值產品概念的用武之地。
什麼是MVP?
在最基本的情況下,MVP 是產品的準系統版本,可以比功能更全的版本更快地發布。 理想情況下,MVP 應該具有足夠廣泛的功能集來滿足早期採用者的需求。
創建 MVP 背後的想法是讓產品更快地推向市場,以便公司可以 1)開始賺取收入,2)獲得改進產品的反饋。 雖然這具有明顯的優勢(例如不會浪費數月或數年時間來開發沒有人真正想要的功能齊全的產品),但它也有一些嚴重的缺點。
一個這樣的缺點是產品團隊傾向於創建一個過於簡單的 MVP。 他們最終獲得了他們正在創建的應用程序或其他產品的基本功能,但對用戶而言,最終結果感覺一般。 如果許多產品被剝離到最基本的功能,它們就會失去任何競爭優勢,並且所有產品的外觀和工作方式都相同。
待辦事項列表應用程序:一個基本的待辦事項列表應用程序將能夠記錄新任務,將它們標記為已完成,通常還有一種方法來確定它們的優先級。 其他預期功能包括設置截止日期、標記或分類以及將它們分配給其他人。 即使包含這些功能也不會使新應用程序與競爭對手區分開來。 然而,在設計待辦事項列表應用程序的 MVP 時,很多團隊最終會縮減到這一點。

MVP的不足
MVP 還有其他潛在的不足。 偷工減料就是其中之一。 當目標是創建準系統產品時,將事物縮減到最低限度是不可避免的。 但也有一些不應該被削減的角落。
在犧牲用戶體驗方面尤其如此。 產品的用戶體驗至關重要——犧牲一個人在使用產品時的體驗會對其成功產生負面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MVP 可能表明整個產品不可行,而實際上它只是需要改進的體驗。
MVP 的最大缺陷之一與 MVP 本身無關。 據報導,LinkedIn 的創始人 Reid Hoffman 曾說過:“儘早發布,以至於您對 v1.0 版本感到尷尬。” 這種想法正在損害公司及其用戶。
許多設計團隊創建 MVP 的方式本身就是一個問題。 MVP 應該是一個過程,以創建滿足用戶需求的有價值的最終產品。 相反,設計師通常將每個 MVP 視為一個獨特的事物,而不是將每個 MVP 視為通向最終產品版本的墊腳石。 更重要的是,他們經常發布 MVP,在產品準備發布的過程中,這些 MVP 應該被更多地視為內部原型。

什麼是最低價值產品?
最低價值產品(簡稱 MVaP)是 MVP 概念的延伸。 但是,設計師不是尋求創建產品的最小可行迭代,而是創建提供真正價值的產品的最小迭代。
但價值是什麼意思? 它包括什麼?
最終用戶需要首先考慮的價值。 MVaP 需要將用戶需求和期望放在首位。 這意味著查看所設計產品類型的最佳實踐,進行用戶研究和可用性研究,並製作用戶角色和用例以確定滿足用戶需求的最佳潛在方法。
關於如何滿足用戶需求的想法可能不止一個,這就是測試原型的用武之地。向實際用戶展示功能原型,以了解哪個迭代最能滿足他們的需求,這是創建 MVaP 的重要一步。
其次是對項目本身的價值。 MVaP 的設計方式需要能夠推進手頭的項目。 這意味著他們需要足夠的功能來收集有關產品被市場感知的方式的有用見解。
最後,MVaP 需要為整個業務提供價值。 向世界發布 MVP 的一個風險是,他們可能會對發布它們的品牌產生不良影響。 MVaP 應該為他們所代表的品牌增加價值,即使它們不是產品的最終迭代。
使 MVaP 與眾不同的另一件事是他們專注於競爭差異化。 設計師會客觀地審視是什麼讓他們的競爭對手與眾不同,然後是什麼讓他們的產品與眾不同。 這需要合併到 MVaP 中,而它不一定包含在 MVP 中。
如此處所述,MVaP 並不是增強型 MVP 的唯一版本。 還有 Roman Pichler 提出的最小適銷產品 (MMP)。 他的想法是,最早的市場就緒產品應該包含足夠的功能,以便有效地推出、營銷和銷售。

SLC 是 WP Engine 使用的另一個類似概念。 既然客戶討厭 MVP,他們推測,為什麼初創公司總是讓他們的用戶服從他們? 相反,用戶應該得到簡單、完整、並且可以說是最重要的可愛的產品。 為什麼任何公司都應該向他們的用戶展示他們不可能喜歡的產品?
創建 MVaP 的底線是,即使是產品的第一次迭代,也應該對客戶或用戶有用且可取。 如果不能取悅用戶,或者至少不能滿足他們最迫切的需求,產品就注定會失敗。

什麼是最有價值的產品?
與創建 MVP 相比,創建一個最低價值的產品可能需要更多的資源,但回報會高得多,因此付出額外的努力是值得的。 在構建 MVaP 時,請記住以下幾點。
首先要考慮的事情之一是 MVaP 的功能集。 任何 MVaP 中都應包含最小的有用功能集。 如前所述,這些有用的功能包括使該特定產品與競爭產品區分開來的功能。 確定競爭對手包括哪些功能是此步驟的重要部分。 這並不意味著 MVaP 需要包含競爭對手的所有功能。
以第一部 iPhone 為例。 當時的智能手機包含許多蘋果公司有意在第一款 iPhone 中遺漏的功能。 諸如復制和粘貼、軟件開發工具包 (SDK) 之類的東西,甚至諸如能夠向多個收件人發送短信和 3G 連接之類的東西。

iPhone 的後續迭代顯然包含了這些東西,但第一個版本故意將它們排除在外,而是專注於使產品與眾不同的東西:它們的軟件(iOS 在當時是革命性的)和多點觸控交互功能。 最初的 iPhone 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銷量超過 600 萬部,隨後因 iPhone 3G 而停產。
MVaP 過程不必完全從 MVP 的概念中刪除。 事實上,從內部MVP 開始很有用。 但是 MVP 應該被擴展,直到它成為有價值的產品,然後才向公眾發布,甚至向公司外部的早期採用者發布。 內部測試和小型焦點小組可以將 MVP 推向有價值的產品領域,而不會冒損害公司聲譽或品牌的風險,也不會疏遠客戶。
設計人員應確保向公眾發布的第一個 MVaP 包含支持產品主要目標的功能——無論發生了什麼。 MVaP 的最終目標應該始終是創建讓用戶滿意的產品,即使產品的最終迭代將包含更多功能或改進。 最好發布具有重要功能的最小版本的產品,即使產品團隊對這些功能最終如何工作的願景更加複雜(甚至完全不同)。
事實上,產品團隊不應只考慮功能集,而應退後一步,考慮用戶需求。 有沒有比競爭對手更好的方式來滿足用戶需求? 是否有實驗性功能可以更容易地融入競爭對手尚未接受的產品中,但會讓用戶的生活更輕鬆? 僅僅因為競爭提供了 15 種不同的方式來完成一項任務,並不意味著行業中的每個產品都必須這樣做。
結論
無論是最小可行產品還是最小價值產品是起點,最終目標都應該是最大價值的產品。 任何一種系統都是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目的是創造一種在競爭中脫穎而出的產品,在盡可能完整和有效地滿足用戶需求的同時取悅用戶,並為包括品牌在內的每個人創造價值。
雖然最小可行產品有時會佔有一席之地,但價值最小的產品將使團隊在更短的時間內更接近最終目標,因為從一開始就建立了價值。 在所提供的產品中為人們提供價值應該是任何企業或品牌的目標。 價值建立信任,建立商譽、重複業務和積極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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